監測方法 | 來源 | 類別 |
原子吸收法 | GB7475-87 | 水質 |
mcso-四(對磺基苯)卟啉光度法 | WS/T126-1999 | 作業場所空氣 |
氫化物發生-原子吸收法 | WS/T127-1999 | 作業場所空氣 |
原子吸收法 | GB/T15555.2-95 | 固體廢物浸出液 |
石墨爐原子吸收法 | GB/T17141-1997 | 土壤 |
火焰原子吸收法 | GB/T17140-1997 | 土壤 |
火焰原子吸收法 | GB/T15264-94 | 空氣質量 |
原子吸收法 | CJ/T101-99 | 城市生活垃圾 |
原子吸收法 | 《固體廢棄物試驗分析評價手冊》 |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等譯 固體廢棄物 |
鉛的毒性
亞急性毒性:10μg/立方米,大鼠接觸30至40天,紅細胞膽色素原合酶(ALAD)活性減少80%~90%,血鉛濃度高達150~200μg/100ml。出現明顯中毒癥狀。10μg/立方米,大鼠吸入3至12個月后,從肺部洗脫下來的巨噬細胞減少了60%,多種中毒癥狀。0.01mg/立方米,人職業接觸,泌尿系統炎癥,血壓變化,死亡,婦女胎兒死亡。
慢性毒性:長期接觸鉛及其化合物會導致心悸,易激動,血象紅細胞增多。
鉛侵犯神經系統后,出現失眠、多夢、記憶減退、疲乏,進而發展為狂躁、失明、神志模糊、昏迷,最后因腦血管缺氧而死亡。血鉛水平往往要高于2.16微摩爾/升時,才會出現臨床癥狀,因此許多兒童體內血鉛水平雖然偏高,但卻沒有特別的不適,輕度智力或行為上的改變也難以被家長或醫生發現。這也是為什么兒童鉛中毒在國外被稱為“隱匿殺手”的原因。